$ 0 0 為鼓勵民眾協助揪出貪官污吏,廉政署決定修正「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」,將以往一審判決有罪才能領取檢舉獎金的規定,改為案件只要起訴就發出部分獎金,目前規劃約可先領五分之一,依現行最高獎金一千萬元計算,檢舉人在案件起訴時,最高可領走兩百萬元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