$ 0 0 廖姓婦人去年到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橋派出所作證時,下樓梯不慎摔死,廖婦丈夫聲請國家賠償。一審判警方免賠,但高院認定派出所樓梯沒有扶手和止滑條,且照明不足致廖婦摔死,管理有疏失,改判永和警分局應國賠家屬336萬元;全案可上訴。 《詳全文...》